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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5年底,湖南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至6%以内;到2026年底,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。
1.培育新型消费模式。鼓励省内新能源整车企业加大创新力度,研发、导入更多适合全省交通运输场景的高性能产品。
2.加密销售服务网点。引导新能源车企及第三方机构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。
3.延伸消费链条。引导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、商户开展诚信经营。
4.加强金融服务。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信贷支持力度,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,合理确定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水平。
5.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代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、出租、邮政快递、城市环卫、货运配送、城建物流等公共领域应用。
6.加大新能源货车支持力度。将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作为突破口,加快推进老旧货车淘汰工作,实施新能源货车高速通行费优惠。
7.优化城市居民充电设施报装流程。推行城市居住区充电桩“统建统服”。
8.加强公共领域专用补能设施建设。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、货车等专用补能设施在用地审批、电网扩容、分时电价、分布式能源项目等方面的配套政策。
9.加快交通枢纽补能基础设施建设。在高速服务区、物流园区、港口码头、物流干线沿线、国省干道等区域加快规划新建一批大功率充(换)电站、加氢站等;在具备条件的加油(气)站改扩建一批集加油(气)、充(换)电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商务厅、省能源局、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)
10.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将充电桩建设纳入“村村通工程”,推动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“乡乡全覆盖”、充电桩“村村全覆盖”。
11.充分落实财政支持政策。统筹现有中央、省级专项资金,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,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。
12.扩大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势。鼓励各市州研究出台主城区内核心路段新能源汽车路权放开、增时作业等便利通行政策,以及公共场所减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等优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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